关于电信诈骗刷单、裸聊、出租出售“两卡”的定义
聊一聊什么是刷单
刷单是一个电商衍生词。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刷单,一般是由卖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
通过这种方式,网店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比如,在平台搜索时“按销量”搜索,该店铺因为销量大(即便是虚假的)会更容易被买家找到。一般可分为单品刷销量为做爆款等做准备和刷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两种。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刷单作为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和营销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使作为受害人,也很难获得社会公众的谅解。同时刷单行为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法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
刷单行为是一种非法的商业营销行为。一经发现,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还要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刷单兼职诈骗是指骗子通过网络途径发布以“零投入、高回报、日清日结”为噱头的刷单兼职信息,通过头几次刷单后立即返还本金、佣金骗取事主信任后,诱导其加大本金投入,随后以打包任务未完成等理由拒不返款,最终将事主拉黑。
看一看什么是裸聊
裸聊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利用现代高技术传媒手段,借助网络视频设备及聊天工具,在各自网络终端的摄像头下展示裸体或者玩弄相关身体部位,并将其视频图像即时传输给对方,同时配以大胆露骨的文字和动作,以此方式进行性交流的行为。它有如下危害:
1.污染了网络世界:网络是传播知识和文化的阵地,是人类进行教育与自我教育的重要场所,裸聊的出现,使网络世界的秩序遭到破坏,淫秽之气风靡,网络危机四伏。
2.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后果: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裸聊对于他们来说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严重腐蚀他们的心灵,带来心理、生理以及智力的负面影响,从而无法正常学习。
3.引发其他犯罪行为:裸聊不仅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而且也是其他犯罪行为的导火线,裸聊可能诱发诈骗、强奸、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对当事人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对裸聊的规制:裸聊的某些形式构成了《刑法》第363至367条中规定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可以通过正当法律手段解决;但有人认为“点对点”、“一对一”以及夫妻之间、恋人之间、同性好友之间等裸聊形式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应该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如果裸聊涉嫌“传黄”,无论是否牟利,达到一定的“数量”,或造成“严重后果”",均可构成犯罪。
杭州裸聊敲诈案
近日,浙江杭州。萧山公安通报一起女子裸聊被敲诈案例。30岁的黄女士从老家来萧务工多年,近段时间待业宅家有些无所事事,便寄情于网络虚拟空间。3月底,黄女士刷抖音结识一陌生男子,两人聊着聊着聊出了暧昧,对方发来几张私密照片便也怂恿着黄女士发几张过去,黄女士当时脑袋一热,陆续将五六张私密照片和一些自拍小视频发给对方。4月初,对方威胁黄女士不打钱的话,就把私密画面发给她的家人亲友,甚至卖到黄色网站去。冷静下来的黄女士没有就范,决心报警求助。警方提醒:无论男女,拒绝裸聊。
为什么说出租、出借、买卖“两卡”涉嫌犯罪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只要将银行卡“借”给别人躺着就能赚大钱,这样的噱头诱惑到了你没?
天上不会掉馅饼!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极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轻则违法 重则犯罪
买卖“两卡”有哪些危害?
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中,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案例1: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
老刘于4年前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卡,历经几次银行系统升级和卡片换代后,该张银行卡的使用频率不高,被搁置一旁。经邻居介绍,老刘加入了一个名叫“小王开卡”的微信群,通过群友牵线,银行卡很快找到买主。之后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发后,老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2:被用于洗钱犯罪团伙洗钱
手头紧的小李为赚点快钱,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全套”出租。犯罪分子为银行卡配套开通手机银行,将其用于洗钱。受害人将钱打进骗子指定的账户即小赵银行卡中,然后被快速分成多笔小额款项转至数张银行卡,再由分布各地的团伙成员将赃款取走。几个月后,民警找到小李,他才知道自己的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等待小李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一旦银行卡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诈骗、洗钱、逃税等不法行为,最终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非法买卖“两卡”可能承担的后果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