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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安徽滁州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招聘134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5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天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0年度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4人,其中: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60名、党政管理非卫技事业编制3名、编外招聘员额池人员42名;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事业编制29名,其中:镇卫生院周转池事业编制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1月4日起同时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ch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0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到年龄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天长市人事考试网 (http://tianch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00至2020年11月20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2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2日16:00前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11月26日至27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tcwjwrsg@163.com。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4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笔试科目:《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和省情等。

    《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周六)上午8:30-11:3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3日起从天长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基础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基础知识》试卷和答题卡;《专业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10日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阅卷分数采用计算机自动合成,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查分申请。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12月5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卫健委人事股3楼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331328)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七、成绩合成

    考试的最终成绩为《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的合成成绩。计算公式:《基础知识》×0.3+《专业知识》×0.7。  

    八、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聘用后,根据公立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事业编制(含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镇卫生院周转池事业编制)管理规定办理入编事项(见附件)。

    十二、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50-7331328

    监督电话:天长市纪委信访室0550-777000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天长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天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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