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指标
根据2024年度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项目申报指南和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指标限额,学校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申报项目类别和指标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要求
1.2024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申报指南对申报项目类别和要求作了调整,对各类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申报范围和条件、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和验收、建设标准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请各教学院(部)认真组织学习申报文件和申报指南,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文件精神组织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学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项目。
2.各教学院(部)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优秀教材奖除外;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省级委托项目除外),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3.项目申报形式与名称须符合《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要求,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参评资格。
4.各教学院部负责对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申报材料进行政审并提交政治审查意见。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政治审查意见、申报书纸质稿(一式贰份、双面打印),各教学院(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教务处,申报材料电子稿由各项目申报人通过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上传,教学院(部)负责督促检查。
2.申报截至时间:2025年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模板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莹莹联系电话:356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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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