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初,为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摈弃不文明习惯,主动践行文明行为,滁州市委宣传部、滁州市文明办征集发布了《滁州文明16条》。两年以来,《滁州文明16条》深入人心,广大市民积极践行,文明行为逐步养成。随着文明创建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深入开展,为了号召更多人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习惯,滁州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滁州文明16条2.0版》的征集活动,现将《滁州文明16条2.0版》予以发布。请各部门、系部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学习,切实提高文明素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1、不随地吐痰,随身备好纸巾;
2、喷嚏咳嗽掩口鼻,感冒症状戴口罩;
3、使用公筷,拒绝野味,做到“光盘”;
4、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
5、遛狗牵绳不扰民,宠物粪便及时清;
6、有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出入电梯间先出后进;
7、楼道不堆物,不乱停车辆;
8、垃圾分类投,高楼不抛物;
9、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不在公共场所座椅上卧躺;
10、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
11、电瓶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戴好头盔;
12、斑马线前车让人、人快走;
13、在停车线内停车、车头朝同一个方向;
14、不损坏公物,不毁绿种菜,不乱贴乱画;
15、诚信经营保整洁,不乱设摊不出店;
16、邻里遇事搭把手,热情友善对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