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校红十字协会、青年法学社、城院新媒体社、历史研究社、医心向党讲解社、“爱无声”手语协会、流行音乐协会、南丁格尔社团、潜草文学社、护生急救队、等多个社团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接下来和团团一起回顾一下他们的精彩瞬间吧!
红十字协会
3月12日,红十字社团走进丰乐社区开展了一场以“三八妇女节,健康进社区”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将春日温暖与健康关爱送到居民身边。此次公益行动得到社区热烈响应,活动现场化身温馨的健康驿站。
活动现场,社团成员为社区女性免费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血压测量、血糖检测等项目,并耐心解答疑问,给予个性化健康指导。在健康知识讲座环节,吕婷婷老师围绕女性不同生理期保健重点、更年期应对方法等内容展开详细讲解,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性。此外,社团成员们还带领居民制作了艾草健康锤,通过“揉、捶、缝”三步教学法让零基础参与者也能快速上手,整个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充满欢声笑语。


青年法学社
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青年法学社在青年之家门口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奖竞猜活动,吸引了众多学子驻足参与。此次活动采用互动问答的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趣味性的问题,让消费者了解自身法定权益,如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求偿权等。此次竞猜题目涵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条款,包括网购退货、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维权途径等热点内容,题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场景,让法律知识“活起来”。活动参与者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他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增强了自己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希望以后能举办更多类似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更加深入人心。



3月14日下午,青年法学社团在润心楼207教室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本次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立萍老师主讲,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消费法律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讲座现场,高立萍老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以及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她还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消费者在购物、旅游、网络消费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讲座过程中,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在消费者权益知识问答环节,大家踊跃参与,气氛热烈。高立萍老师表示,希望青年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提高在消费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能力,知晓维权方法,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城院新媒体社
3月14日,城院新媒体社召开新学期社团大会,围绕“提质增效”目标部署重点工作。指导老师张秀梅总结了过去一学期在校园宣传、文化推广等方面的成果与不足,并明确本学期以摄影、排版、编辑三组协同发力的工作路径。摄影组聚焦“春日校园”主题创作,通过专项采风与技术培训双线推进,建立优质影像素材库;排版组着力优化公众号视觉呈现,引入模块化设计模板与配色方案,提升内容传播效能;编辑组结合热点追踪与深度采访,打造有温度的校园故事专栏。未来,新媒体社也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以创新的方式记录校园生活,传播校园文化,成为连接学校与师生、展示城院形象的重要窗口。

历史研究社
3月12日,历史研究社在社团活动中心举办“秦始皇功过辩论赛”,以思辨叩问历史复杂性。正反双方立足典籍展开交锋。现场气氛热烈,正反双方通过史料交锋与逻辑碰撞。正方紧扣《史记》,强调其终结分裂、构建中央集权的奠基性贡献,援引谭嗣同“二千年来之政皆秦政”凸显制度遗产价值;反方以《汉书》为盾,揭露苛政代价——阿房宫背后的民生血泪与“焚书”造成的文化断层,借贾谊《过秦论》论证暴政悖离民本必然倾覆。在自由辩论环节,当正方以“统一度量衡促进经济发展”立论时,反方立即抛出“半两钱超重导致民间毁器铸币”的考古发现反制;针对“焚书坑儒是否针对方士”的史学争议,双方分别引用郭沫若与吕思勉的学术观点展开博弈;在观众提问环节有同学提出“历史评价应注重结果还是动机”的问题,更是将讨论推向更深维度。
裁判最终指出,这场辩论超越了“明君暴君”的二元叙事,展现出《谏逐客书》的政治权变与制度建构的深远张力,这正是历史研究的当代价值——在争鸣中触摸文明的复杂肌理。

社团精彩瞬间
除此之外,医心向党讲解社、“爱无声”手语协会、流行音乐协会、南丁格尔社团、潜草文学社、护生急救队、等社团也相继开展了日常活动。
医心向党讲解社


“爱无声”手语协会

流行音乐协会

南丁格尔社团

潜草文学社

护生急救队

(图:各社团,文:钟清,初审:陈冉,复审:杨静怡,终审:陈婷婷)